清代沈起風所著《諧鐸》中記載這樣一則寓言故事:南昌某一男子在京城國子監任教。一天,該男子在書鋪見一少年買書時將錢散落在地,即走上前去,用腳踏住一文錢,待該少年走后將錢拾起。這時,一老翁走過去拍拍他的肩膀,笑問其姓名,然后離去。事后不久,該男被推選為常熟縣令,赴任前接到巡捕通知,稱其已被除名不必赴任,問原因,曰:“貪”,其感混悶,心想尚未為官,哪來貪腐之說?再問,巡捕上報巡撫后,回復問其是否記得以前書鋪發生的事,該男面紅耳熱,打起鋪蓋匆匆離開。他哪里知道,時任江蘇巡撫的就是當年在書鋪里遇見的那位老翁潛庵湯公。湯公在內部公文里記載彈劾其的原因:還沒有做官就貪財,一旦為官豈不成了烏紗帽下的竊賊?

 

這則寓言雖然說的是某人為一文小錢,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但我們從中更能看到的是湯公那種知人慎用的嚴謹作風。就是在當今社會,湯某的用人做法也值得我們有關領導和組織部門在選拔人才時借鑒。

 

湯公的嚴謹首先表現在嚴于“察”,察就是考察的意思,雖然寓言中湯公對該男的任用沒有進行專門的組織考察,但作為親身經歷,目睹了該男在書鋪里,不擇手段,將一文小錢占為己有的過程,因而得出該男貪財的結論。湯某在對該男任用前能不放過任何一點蛛絲馬跡,就體現了“嚴于察”的精神;其次是“嚴于思”,本身一文錢也就是一點蠅頭小利,但湯公能以小見大,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做官前就貪圖私利,做官后豈不成了烏紗帽下的竊賊,老百姓還有日子過嗎?”,這就是湯公“嚴于思”的最好寫照;再次是“嚴于用”,湯公根據該男的實際情況,沒有睜只眼、閉只眼放任自流,而是明斷是非,對該男堅決不予任用。湯公的嚴謹作風固然反映其特定的忠君思想,但他能為天下百姓所思所想,在那個年代確實難能可貴。

 

當前,我國的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顯,黨和國家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德才兼備的人才進入各級政府、各部門的領導和管理崗位,成為先進生產力的倡導者和執行者,這就要求組織人事部門在發現和選拔人才時要打破陳規陋習,大膽創新用人制度;要任人唯賢,不拘一格降人才;要調查研究,走群眾路線,不能偏聽偏信;要堅決杜絕徐某那樣的害群之馬進入領導崗位,更不能進入組織人事崗位;試想拿錢買來的官豈有不貪之理?只有這樣我們的人民生活才能幸福安康,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才能興旺發達。

 

任人為賢,舉賢不避親。舉賢與避親兩者之間并不矛盾,選用賢能擔任管理崗位,不等于就是把和領導關系親近的賢能排除在外,只要是德才兼備的賢者,不管其與領導的觀點、理念是否相同,不管其是否與領導關系走得親近,也不管其工作中是否存在過小小失誤,都應當大力提拔任用,切忌用人過程中的主觀主義和唯“親”思想。

 

宋代大學士蘇東坡為官一任時,曾經和他比較親近的人都得到提拔和任用,一位下級官員不敢當面和蘇說,就獻了一副“近水樓臺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的對聯給他,蘇東坡自然知道下級的用意,很快糾正了自己的錯誤做法。

 

在黨的“十八大”會議上,習總書記提出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李總理也強調要給權力涂上防腐濟,這里面當然包括用人領域的權力,而且尤為重要,因為它關系社會主義改革事業的成敗。

 

為官貪圖私利可能會毀了一個家庭,而用人不慎則將可能誤了一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