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輝:執行員要時刻把人民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中
作者:耿輝 發布時間:2013-04-23 瀏覽次數:477
近來,一位申請人在電話中的哭訴常在耳邊縈繞,其間字字飽含艱辛,句句充滿期望,每每想起,內心都難以平靜。
事情還要追溯到2010年8月的一天,原告王某在某康居示范村樓房建筑工地施工,在吊車向上運送混凝土的過程中,由于超載及安全設施不到位,吊車扶手斷裂,將原告反彈摔落在水泥砂漿中,致其腿部多處受傷。事故發生后,原告王某被送至醫院治療,入院診斷為右脛腓骨螺旋形骨折,左骨舟骨粉碎性骨折,自身另患有高血壓病。此后,原告先后三次入院治療。2012年1月,江蘇省蘇北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原告構成九級傷殘。2012年6月原告向我院提起訴訟,要求作為雇主的被告孟某承擔雇員損害賠償責任。同年7月我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被告孟某賠償原告王某各項損失合計14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被告并未按期履行賠償責任,而是外出務工下落不明。原告王某也因為傷病不久便去世了,原告家屬沈某帶著孤苦伶仃的孩子萬般無奈之下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執行人員便開始了查詢被執行人孟某財產及找尋孟某下落的艱難過程。期間,執行人員對孟某的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線索進行拉網式排查,均無收獲。聽到傳聞說孟某在山東承包一處工地施工,因為是傳說,也沒有具體地址,執行人員便打聽泗洪有在山東哪些地方搞開發的,有線索就撲過去,先后四次前往山東調查,均未果。
案件執行陷入了僵局,時間一天天的過去,失去家中頂梁柱和主要經濟來源的原告家屬沈某及幾個孩子的生活變得異常的艱難。一日,被迫無奈的原告家屬沈某給我打了電話,向我訴說家庭的不幸,電話中我已了解到這個家庭生活困難幾乎難以為繼。沈某及孩子們無助的目光好像就在眼前。也是從那一刻開始,我便下定決心一定要幫一幫這個不幸的家庭,為維護法律正義的同時,也為無愧于心。2012年下半年,我院先后兩次對其發放救濟金共計1萬元。期間我院先后三次對被執行人住宅進行搜查,其中年末的一次搜查我也參與了,但并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物。就這樣案件的執行進入了2013年,其間申請人多次和我聯系,話語雖平淡,也無責怪之詞,但是每次對于一個法官、對于一個人民法院院長來說,都是“問責”。
近期,案件執行終于有了進展,據原告的代理律師反映,被執行人雖常年下落不明,但是所有的錢物全由其妻子保管,且并未存入銀行,也并未存放于家中。經過合議庭研究、報院黨組決定,將被執行人妻子李某追加為本案被執行人,執行人員多次對李某開展工作,但是均未取得成效,無奈之下,執行人員依法對其進行拘留。本以為又是無功而返時,誰曾想竟突然柳暗花明,就在將李某押解到縣拘留所門前時,李某終于愿意配合執行工作,短短8天內分兩次支付了14萬余元的賠償款,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拿到賠償款的申請人沈某聲淚俱下,向我們表示感謝。看到這些,長久以來難以平靜的內心才真正有了一絲舒緩。
該案的執行使我更深刻地體會到,司法為民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它需要我們去踐行。司法為民是要求我們法官要時時刻刻把人民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中,就會想方設法克服困難。法院的執行工作確實難,但是再難,也要對得起一顆法官的良心。執行的確累,即使再累,也要撐得起一片公正的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