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官司,法庭不能承受之重
作者:符向軍 發布時間:2013-04-01 瀏覽次數:1448
養兒防老,天經地義,自古皆然。人間至深真情,莫過父母子女,此乃人倫之常。如果說十幾二十年前,經濟困頓歲月,溫飽還是很多人生活中頭等大事,兒女無力供養父母,老人由此與兒女對簿公堂猶可理解,現如今溫飽問題早已解決,邁入小康乃至富裕生活時代,卻仍不時有年邁體弱之雙親將不孝子女告上法庭,討要物質贍養權利,令人唏噓不已。
更令人嘆息乃至憤慨的,是子女們對老人的冷橫粗暴、白眼相向、不屑一顧,是兄弟姐妹們面對孤苦老人的相互推諉、互不相讓、怨天尤人、你責我怪。經濟發達時代,并不困苦甚至頗為富裕的幾個子女,卻養不活一個生己養己,一把屎一把尿把自己帶大成人的古稀耄耋老人,是可忍孰不可忍?難怪一向沉靜理性的法官們都要怒不可遏,拍案而起了!
二十年前,收入普遍較低,丹陽農村的贍養官司,法庭調解或判決的結果,不過是做兒女的每年供給父母幾百斤稻米、幾十斤菜油、加上每月十幾二十元的花用。那時,法庭處理贍養官司,往往會借助村里干部和群眾的力量,村干部教育教育、調和調和,鄰里幫著勸說勸說,法官再順勢宣講宣講法律政策,兒女們很快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起贍養糾紛就能順利調解解決,父母子女仍不傷和氣,一家人仍能維持和諧康樂,法官可謂功德圓滿,成功的喜悅常能讓他們自豪開心,很少有動肝火的。可如今,人們有錢了,贍養官司雖然相比以前要少,但矛盾激烈程度往往今非昔比,處理起來可謂難上加難,令法官再是苦口婆心地喊破嗓門也沒用,勞形費神,身心俱疲。
近年來,丹陽法院后巷法庭受理的贍養案件中,有三起令筆者記憶猶深,其共同特點是被告都是三四位兄弟姐妹,作為原告的父母都是80多歲風燭殘年、去日無多的高齡,且都是各被告將老人在法庭上推來推去,斤斤計較,互相責怪,任由父母在一邊孤苦無助,涕泣連連,令人耳不忍聞、目不忍睹!
這三起案件,均經村隊、鄉鎮乃至市里民調組織逐級調解,皆是無功而返。一起贍養家務事,尊老愛老養老的人情常理,按說簡單到不能再簡單,卻要驚動村鎮市三級組織,耗費眾多公共資源,弄得至親親情跟深仇大恨一般不可消解,令人情何以堪。好歹,有兩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調解解決了,至今未再起紛爭。另一起是判決結案,可憐的老人,還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孝子女。
法庭,作為社會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線,注定要負命處理這些各級政府組織無法解決的矛盾糾紛。當然,這個重擔是要落到法官們頭上,法官也是人,并不比其他政府干部多個三頭六臂,只是職業使命,讓他們無以推脫。但他們畢竟是人,既有理性也有感性,也有處理棘手案件時的力不從心。特別是這些有悖人倫的拒不贍養老人糾紛,既讓親情在無情的法庭上忍受煎熬、拷問,也讓法官愛憎分明的內心倍感憤怒,但又輕易不能發泄憤慨不滿,因為法官的職業必須時刻保持中立、理性。
市場經濟讓人們物質上大幅度地富裕起來,但精神上的富裕并未同步,相反在價值多元化與利益的無度訴求下,一些人變得功利浮躁,缺失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而無顧人倫親情。法庭,作為公平正義的裁判所,社會不端的矯正器,日復一日見證、糾偏各種道德淪喪的社會怪象與人間奇聞,可謂見怪不怪、處變不驚,但撕裂的親情,顯然不能靠一紙判決來強制挽回,還需說服教育及社會力量的多方綜治。面對人倫親情一次次地被擺在審判臺上經受無情地煎熬與拷打,面對一個個古稀耄耋老人在法庭上被兒女們像個臭皮球一般,無比憎惡嫌棄地推來扔去,無論是對法庭、法官,還是對法官的裁判而言,都依然是不堪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