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45個人拿著工資欠條天天找他們,他們卻以種種理由不支付我們的工資。還多虧了法院的幫助,我們才能在過年前拿到工資,這下可有交代了!”手拿一疊百元大鈔的何加民晃動著手中的工資款對記者興奮地說道。

 

據了解,20083月份徐州金象面粉實業有限公司需建設廠房、大倉等,由何加民等45位工人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完工后,金象公司尚欠工人工資未完全支付,并分別向45位農民工出具了欠條。然而當工人們拿著欠條索要工資回家過年時,金象公司卻以種種理由不予支付,無奈45位工人將金象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判決金象公司在10日內給付45位工人工資,可是判決生效后,金象公司拒不履行義務,45位工人只好申請強制執行,以討回公道。

 

歲末年初,是辛苦了一年的農民工領取工資的時候,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易發、多發的敏感時期。睢寧法院在受理該案件后,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讓他們盡早回家過年為出發點,執行法官們放棄休息時間,悉心做徐州金象面粉實業有限公司的工作,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所欠工人工資63841元于116日下午全部到位。

 

2011年以來,睢寧縣人民法院以扎實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為載體,把保障社會大局穩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作為履行司法職責的檢驗尺度,調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拓寬服務領域,積極開通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對農民工維權案件堅持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快結,全力確保農民工安心回家過年。在執行過程中,該院以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為契機,注重方式方法,轉變工作策略,把握工作技巧,加大執行和解力度,特別是針對個別有執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施工單位依法采取查封、凍結、扣押、拍賣、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建立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實現裁判文書所確定的涉訴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并通過采取集中發放執行款物等形式,提高執行標的兌現率。

 

2011年以來,睢寧法院共受理涉農民工案件143起,累計討回工資款1200余萬元,為睢寧社會的經濟發展以及和諧社會的創建發揮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