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連續報道了山東濰坊一些化工企業利用高壓水井將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1000多米水層,責任部門5個工作組2日排查700多家企業,網友們按照8小時工作制計算,每小時排查45家企業,每家企業耗時1分半,日前,一份名為《環保緊急通知》的文件又登上各大門戶網站首頁,“2013216日接市環保緊急通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組已于近日到達濰坊,對濰坊市各重點企業的污水排放問題進行暗訪調查”。

 

十八大報告建設“建設美麗中國”的宣言猶在耳畔,山東排污事件響亮地打起了耳光。

 

這一巴掌,打在了道德的臉上。《資本論》中有一段名言,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于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于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所謂盜亦有道,筆者不知道這些企業主有多少利潤的驅動,使得他們不僅踐踏了法律的底線,甚至連做人的道德底線都徹底的拋棄。筆者疑慮,所謂同飲一江水,難道這些企業主不需要在這片土地上生存嗎?

 

這一巴掌,打在了責任部門的臉上。無論是神速的排查,還是名為通知實為通風的緊急通知,我們可以直接而感性的讀出十六個字:“缺乏擔當,愚弄輿論,地方保護,監管失靈”。似乎形成了一種純生理的無意識的條件反射,一旦出了問題,責任部門總會第一時間跳出來或推卸責任或避重就輕或掩蓋真相,環境監管,是一個社會性的工程,老百姓從來沒有苛求責任部門要做到完美,但最起碼要有直面問題的勇氣和擔當,然而不幸的是我們看到的只是“全力掩蓋,不求有功,但求平穩”。這一紙通知,更讓我們清楚的讀懂了稅收、GDP、政績、升遷的內在聯系,讀懂了地方保護存在的原因,讀懂了急功近利和短視行政,更讀出了一絲絲權力尋租的骯臟。

 

種種情況,已不勝枚舉,當輿論如一陣風刮過,當新聞取代舊聞,除了一些人、一些部門暗自松氣的聲音,我們是否還應當審視我們的政績觀,我們的考評體系,我們的追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