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開發區法院救助涉訴特困群眾
作者:王志彬 陸蔭唐 發布時間:2013-01-30 瀏覽次數:941
“過年”一詞,在眾多人耳里聽起來是多么的讓人激動,讓人亢奮,可以領到工資回家,可以和家人團聚。那么,沒錢過年的人該怎么辦呢?
1月28日,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石漢慈帶著上述問題帶領執行局的干警一行四人,不畏寒冷,輕車簡從,驅車趕往一百多公里外的海門市三廠鎮,與鄉鎮干部協商今后補助事宜,看望并慰問特困執行申請人楊健剛一家。當石院長親手將司法救助款送到楊健剛父親手中時,楊健剛父母感動得熱淚盈眶,泣不成聲,枯瘦而布滿裂痕的雙手緊緊抓住院長的手連聲說著“謝謝……”
事情還得回溯到2007年10月27日,楊健剛、沈冠平等人搭乘同村年過六十的龐某駕駛的一輛欄板大貨車,從海門趕往蘇州購買結婚嫁妝,途經南通開發區東方大道路口東側路段,因龐某觀察不夠,貨車撞上施工路面柏油土堆,釀成沈某當場死亡、楊某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經救治,楊某下肢癱瘓,構成二級傷殘。后沈某家屬、楊某訴龐某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經開發區法院調解,龐某一次性賠償沈家125000元,并以交通肇事罪判決被告人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賠償楊某731858.69元。除被告已支付部分,截止楊某申請執行前,尚余725358.69元未履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并對其予以了司法拘留。誰知,龐某事后便玩起了“躲貓貓”,長期不知下落。經查,其妻一直靠種田為生,就連其母去世都未歸,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而申請執行人同住一個村,與年近60歲的父母相依為命,女朋友棄之而去,沒有勞動能力,現生活不能自理,至今仍拖欠著數萬元醫療費用,更不用說進行必要的康復性后續治療,生活極其困難。
石漢慈院長得知該情況后,高度重視,多次聽取此案的執行進展匯報,親自督辦該案,并要求強化執行工作的力度,依法維護弱勢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增強申請執行人盡快康復和積極面對生活的信心和決心,確保度過一個溫暖、祥和的春節。
據悉,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針對“執行難”問題,早年就建立了“執行救助金制度”,將司法救助機制與社會保障體系相對接,對申請執行人為特困群體的,在窮盡一切措施后仍不能執行到位的案件,給予一定的司法救助,著力解決申請執行人的生活困難問題,以緩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穩定。伴隨著該院“法官走基層”活動的深入開展,一日工資捐、走訪慰問困難群眾、援助服務日、志愿者行動等一系列認真踐行中央關于改進司法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扶貧幫困送溫暖品牌項目,已在該區各個角落如火如荼地順利進行著……
圖為:楊健剛的父親緊握南通開發區法院石漢慈院長的手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