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平江法院在刑事審判中體現人文關懷首次準許羈押被告人探望病危女兒
作者:徐歡歡 發布時間:2009-02-20 瀏覽次數:1749
平江法院在審理陳某等五人強迫賣淫、容留賣淫一案。期間,被告人唐某的辯護律師向法庭遞交了一份緊急申請并附有醫院出具的病危通知書。原來,唐某年僅12歲的女兒于18日突遇交通事故,被送入醫院搶救后,診斷為顱腦外傷,目前正在重癥監護病房接受治療,尚未脫離危險期。
接到書面申請后,主審法官、業務庭迅速向院領導作了匯報。鑒于這一特殊情況對被告人唐某的影響很大,可能致其情緒不穩,為保證庭審質量,同時更重要的是維護唐某未成年子女的相關權益,院領導決定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破例準許唐某至醫院探望女兒。
中午12時,主審法官、法警大隊大隊長等一行利用休庭間隙時間,將唐某送至蘇州市立醫院探望女兒,并于13時返回候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