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外墻瓷磚掉落砸壞東西,應該找誰來買單?車主沒把車停放在車位上,需要承擔責任嗎?近日,無錫梁溪法院判決的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車主胡某就遭遇到了此種情況,其將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告上了法庭。

胡某租賃了某小區的店面房開辦了一家美容院。今年3月,胡某將自己的私家車停放在了美容院門外的空地上。沒想到樓上外墻的瓷磚突然脫落,砸中了車輛,車身多處被劃傷,擋風玻璃被砸了個洞,車頂也被砸壞。胡某為此支付了4000元的維修費用。胡某與物業公司協商于開發商協商不成,遂訴至法院。

經法院審理查明后認為,小區外墻屬于小區物業公共部位,其上瓷磚發生脫落,造成胡某車輛損壞,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物業管理人,未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開發商既不是小區房屋的所有人,也不是管理人和使用人,故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胡某車輛停放位置屬于公共活動區域,是否可以停車屬地面管理秩序規范,與高空墜物的發生沒有因果關系。最后,法院判決物業公司賠償胡某維修損失4000元。

法官點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開發商已于2010年將房屋交付,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管理人,應定期對小區樓房進行檢查維護,否則一旦出事故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