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 知否? 嫁出去的女兒也有公平繼承權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潘詩婧 蔡磊 發(fā)布時間:2019-03-06 瀏覽次數:687
大熱劇集《知否知否應是紅肥綠瘦》剛剛迎來了大結局,劇中種種跌宕起伏的情節(jié),其實皆是因為盛家的父親偏心所造成的。現實生活中,少數父母因為種種原因偏愛兒子,造成家庭的不和諧,也容易引發(fā)子女間的矛盾糾葛。近日昆山法院審理一起分家析產案件,就是由父母“偏心”引起的。
老張夫婦二人共生育三名子女,最得寵的自然是家中唯一的男丁小龍。從小到大,小龍都是爸媽的心頭肉,好用的、好玩的都緊著他使用,姐姐妹妹那是想都不要想,這么多年小龍和老張夫婦都沒覺得不妥。姐弟妹三人都慢慢長大,各自成家立業(yè)。隨著父母年邁,但心疼小龍的心有增無減,把老房拆遷所得其中一套商品房的租金全都拿來補貼兒子,老兩口則留了一套房子居住。歲月流逝,老張因病去世,只剩老太太一個人生活,加上年紀大了行動不便,兩個女兒很是心疼,便輪流上門照顧,這樣一照顧就又是七年。老太太去世以后,小龍也拿回了老父母居住的這套房子并自行出租,租金占為己有。這一次,憋屈了一輩子的兩姐妹終于爆發(fā)了,與小龍都刺協(xié)商財產分配無果,將他起訴到法院,要求公平分割父母留下的遺產。
在法庭上,雙方圍繞這么多年的家庭瑣事唇槍舌戰(zhàn),小龍甚至覺得父母的財產就是應該留給兒子,嫁出去的女兒都是潑出去的水,憑什么能跟自己爭家產。法院審理后則認為,子女合法的繼承權依法受到保護。根據當事人的陳述及查明的事實,三姐弟對父母遺留的三套房屋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繼承份額。拿到判決書后,小龍依然感覺不能接受判決結果,經過法官的耐心釋法明理,他最終接受了判決結果,沒有讓親情因此渙散。
法官說法: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子女均為父母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分割,一般應當均等。本案中,“出嫁的女兒”承擔了贍養(yǎng)義務,并無其他不當行為,理應合法合理繼承父母遺產。同時,父母對待孩子也應該一視同仁,不要為家庭和諧埋下隱患。兄弟姐妹本是同根生,在處理家庭事務時只有親情至上,保持協(xié)商、謙讓的態(tài)度,才能家和萬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