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水果品牌“曉蜜”的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被告某水果店因銷售假冒“曉蜜”牌蜜瓜,被判決賠償商標權利人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8萬元。

原告海南勝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種植、銷售哈密瓜為一體的現代農業企業,是國內獨家代理經銷西州蜜25號哈密瓜的農業公司,依法持有第10304396號“ 曉蜜”、第41626323號“曉蜜”注冊商標,均核定使用在第31類的植物、鮮水果、甜瓜等商品上,上述商標至今有效。“曉蜜”品牌曾獲“2016年海南熱帶水果十大品牌”等榮譽,在國內具有較高知名度。

2021年8月,原告訴至常熟法院,稱被告某水果店未經其許可,擅自在經營的店鋪內銷售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哈密瓜產品,給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核準注冊的商標,其商標專用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亦構成商標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等民事責任。最終,法院綜合考量原告商標知名度、正品蜜瓜價格、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持續時間、銷量等因素,作出前述判決。

【法官提醒】

在普通消費者的認知中,“曉蜜”可能只是代指某品種的哈密瓜,并不清楚這是注冊商標;但作為商鋪經營者,應當明確知曉所銷售產品的品牌、質量、有效期等情況,避免因所銷售產品存在上述問題而牽涉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