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躲債“隱身”三年 仍難逃執行法網
作者:萬林初 邵軼群 發布時間:2009-02-19 瀏覽次數:831
本網無錫訊:日前,一名“隱身”在廣東的被執行人,在宜興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終于現身,付清了三年前所欠的執行余款,一起看似毫無指望的“死案”得以圓滿執結。
這是一起承攬合同返還價款糾紛案。2005年7月,宜興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宜興某設備廠償還天津某科技公司7萬多元價款,不足部分由廠長王某負責清償。該案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償還了部分款項,后由于暫無償還能力,案件于2005年12月中止執行。
此次在集中清理積案行動中,宜興法院執行局將此案列入清理范圍。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先從查詢工商登記入手,但記錄顯示該設備廠已經停業,且被工商行政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執行的唯一希望是找到設備廠廠長王某。根據戶籍資料,掌握到王某的住所地在宜興市徐舍鎮。但經調查,王某結婚后便和妻子到了高塍鎮生活,但戶口并沒有遷移,不知王某生活的具體住所。執行法官隨即趕到高塍鎮,希望通過鎮綜治辦的協助執行員幫助查找此人,但經多方打聽,村鎮干部也不了解此人,剛有的線索又中斷了。可是執行法官并不氣餒,繼續尋找線索。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經向路人和村民打聽,執行法官找到了王某的岳母,并從其岳母處得知,王某在三年前已舉家前往廣東打工。執行法官當即斷定,能夠舉家到廣東,說明已具有固定的收入來源,應當具備了一定償債能力。于是要求其岳母說出王某的聯系方式,但她拒絕提供。經耐心的勸導和法律法規教育,其岳母感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遂說出了王某的聯系方式。執行法官立即撥通了對方的電話,向王某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嚴肅指出,如有經濟條件仍不履行,將按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最后,王某感到這筆債再也躲不過去了,向法官承諾付款。
日前,王某所欠的執行款已經全部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