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三名被告在廣州等地以低價購進各類盜版、淫穢光碟,再加價批發給常州市路橋市場、電腦城等音像制品店,從中牟取暴利。2009214,常州中級法院對該起侵犯著作權、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做出了一審判決。該案審理過程中,常州中級法院嚴格“三審合一、集中提審”工作機制,充分展現了該院在今年將繼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嚴厲制裁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決心。

被告人易春花于2007年年初至2008515期間,在未領取營業執照和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采用小靈通聯系訂貨、銀行卡匯貨款、物流送貨上門等方式,從廣州以每張1.2元至1.8元的價格購進《亮劍》、《威龍梟雄》等盜版、淫穢光碟,并出資在常州電腦城內租賃攤位和倉庫,用于販賣其購進的光碟。期間她還雇用被告人牟盤坤、劉玉蓉作為幫工幫助其對外銷售。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春花、牟盤坤、劉玉蓉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音樂、電影、電視作品及計算機軟件,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被告人易春花、牟盤坤以牟利為目的,販賣淫穢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據此,常州中級法院判處被告人易春花犯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考慮到被告人牟盤坤、劉玉蓉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依照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對被告人牟盤坤依法適用緩刑,對被告人劉玉蓉適用免予刑事處罰。涉案的58341張盜版、淫穢光碟予以沒收。此案審結,對常州地區販賣盜版、淫穢光碟的不法分子起到了很大震懾作用,現在再來到常州電腦城,已基本買不到非法光盤了。

常州中院作為在全省率先實行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一審案件“三審合一、集中提審”工作機制的試點法院,在當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受到國內外高度關注情況下,緊緊圍繞常州市委市政府以始終把建設創新型城市當作常州第一位的戰略任務,制訂出臺多個保護意見,從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方面,確立了知識產權的“立體”司法保護機制,主動適應知識產權案件證據繁多、案情復雜、專業性強等特點,打破了原來業務板塊劃分的界限,確保了知識產權審判中不同類型案件法律適用的一致性,為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營造良好的司法保護環境,并妥善處理了一批復雜的知識產權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和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