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和無的辯證法
作者:王黎蕾 陳雷 發布時間:2009-02-13 瀏覽次數:1491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看似蕪雜的大千世界被一個“利”字刻畫得涇渭分明。蕓蕓眾生在各種利益驅動下,將整個社會編織成一張龐大而無形的網,在這張網里,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追本逐利。
只是,利字當頭,使人難免不會見利忘義,丟失做人的基本原則。有這樣一群人,他們以權牟利,中飽私囊,直至居有毫宅,行有房車,坐擁美色。當他們沉湎于權力帶來的快樂時,卻失掉了自己做人的根本,更失掉了人民群眾的信任,甚至淪為階下囚,失去了自由。因此,人生的辯證法總是無情的,有得必有失,想得到更多,反而失之更慘。過于貪心的人,不僅享受不到幸福,而且弄不好還會把自己一生也賠上。
能經得住“利”的誘惑,是一種境界,也是一種智慧。面對得失,誰都要反復計算,權衡取舍,往往這種計算要相伴人的一生。古代有位叫公儀休的官員,就懂得“有”和“無”的哲理,他很喜歡吃魚,于是有人便投其所好,送魚給他。但都被他拒絕。送魚的人不解,說:“您不是很喜歡吃魚嗎?為什么不收魚呢?”公儀休回答:“正因為我喜歡吃魚,所以我不能收你送來的魚。因為收你送來的魚,我就犯了受賄罪,就有可能被撤職,烏紗沒有了,俸祿也就沒有了,我還拿什么東西買魚呢?”看來,這位公儀休懂得一點人生的辯證法,他能守住自己的“無”,卻使他有取用不盡的買魚錢,從而使自己的日子過得很不錯。?ァ?
古人云:“天下之福,莫大于無欲;天下之禍,莫大于不知足。”把握眼前就是珍惜未來,為政清廉就是留住幸福,“有”和“無”的辨證法確實是一門應該掌握好的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