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鹽城訊:210上午,元宵節(jié)后的第一天, 一對中年夫妻在外出打工前夕,來到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上岡法庭接待室里,緊握著法官的手,連聲說:“感謝法官,讓我們這對結(jié)婚十幾年的夫婦破鏡重圓,讓三個家庭都過上了愉快年!

這位中年婦女叫吳某,是原告,她的丈夫陳某,是案件的被告。

吳某與陳某于1994年登記結(jié)婚,婚后第二年吳某生了個兒子,三口之家生活得還很融洽。200810月始,吳某與陳某因雙方父母之間的矛盾多次發(fā)生爭吵。在一次爭吵中,陳某性急之下隨手拿起身邊的椅子砸向吳某,致吳某鼻骨骨折,吳某從打工單位請假后住回了娘家,雙方之間的矛盾由此升級。吳某遂于20081222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陳某離婚。

審理本案的李庭長,在了解案情后,想法聯(lián)系上吳某與陳某的父母,對兩對老人進行說理勸解,告知陳某的父母矛盾激化的原因在于陳某將吳某打傷,希望老人勸說陳某主動認錯;同時,希望吳某的父母勸說吳某珍惜夫妻情分,原諒陳某。元月20日開庭前,李庭長對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陳某經(jīng)勸說后主動向妻子認錯,保證今后珍惜夫妻感情,不再毆打吳某;李庭長還利用吳某?G舍不下孩子的心理,勸說她應從有利于孩子的身心發(fā)展角度考慮,與陳某間要互諒互讓,讓孩子擁有一個完整而和睦的家,讓自己的家庭和雙方父母都過上一個愉快的春節(jié)。李庭長用語親切、態(tài)度平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吳某最終撤回了起訴。

案件審理結(jié)束后,李庭長的調(diào)解工作并沒有結(jié)束。吳某又與娘家人一起住回了娘家,陳某去帶其回家時,吳某及其父母因認為陳的認錯態(tài)度不誠懇,拒絕回家。陳某只得向李庭長求援,李庭長再次與吳某及其父母溝通聯(lián)系,最終在除夕前一天將吳某勸回了家。看到自己的子女又重歸于好,一家三口正月初一來給自己拜年,四位老人才真正露出笑臉。

2009210,也就是農(nóng)歷正月十六下午,吳某和陳某準備去常州打工,他們在臨行前的這天上午一起來到了上岡法庭,向李庭長致謝,于是便出現(xiàn)了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