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喂喂,林法官嗎?我兒子來給我拜年了,真是太謝謝你了,謝謝!”大年初一上午10點多鐘,開發區法院法官林麗俊的手機響個不停,他剛接通,對方就連珠炮似的一串謝語,聲音里掩飾不住的興奮和喜悅。原來是他春節前精心調結的精神贍養案原告衛大娘的電話。

早年寡居的衛大娘含辛茹苦將其子先生撫養成人。在共同生活中,由于衛大娘望子成龍家風較嚴,多次指出先生在工作、生活中的缺點,致使先生與衛大娘發生隔閡。雖經其多方努力,母子關系仍沒有任何好轉。衛大娘無奈將兒子告上法庭,請法院幫忙解決。她稱自己退休在家,沒有勞動能力,還要贍養老人,經濟上較困難,多次要求先生贍養,而先生收入較高卻拒不履行。經親朋和任先生單位領導勸說教育,先生自2006年每年支付2000元贍養費,但斷斷續續,而且常年不來探望,沒有盡到應盡的贍養義務。因此,她訴求先生每月支付800元贍養費,同時履行精神贍養義務。

因該案涉及親情糾紛,且馬上要過春節 ,關系著當事人是否能夠開開心心過個和睦年,開發區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視,承辦法官林麗俊沒有簡單判決,而是從情、理、法的角度多次上門做雙方的思想工作,經過不懈的努力,當事人雙方重新找回了差點失去的親情,兒子對母親表示理解,并當場表示愿意每月拿出500元贍養老人,有時間會常去看望母親。

聽著衛大娘開心的話語,林法官開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