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存折竊取儲戶12萬 儲蓄所營業員獲刑10年
作者:羅真 發布時間:2009-02-06 瀏覽次數:862
本網鹽城訊:某郵政儲蓄所營業員因見客戶在取款時將寫有密碼的紙條夾在存折中,便偷偷將密碼記住,事后仿造存折將儲戶帳上的12萬元全部取走,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某原系江蘇省建湖縣某郵政儲蓄所的營業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不法所有為目的,相互勾結,通過非法獲取他人密碼、偽造存折的方式,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64條之規定,應當構成盜竊罪。案發后,二人認罪態度較好,且退還了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