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香煙渠道不正當 非法經營多人獲刑
作者:許驍妍 夏冰倩 發布時間:2009-02-06 瀏覽次數:868
本網無錫訊:日前,無錫南長法院審理了多起因非法經營香煙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楊某、王某、華某分別因非法經營卷煙而獲罪。
2008年2月間,被告人楊某經與人合謀后,在山東非法收購真品香煙,然后通過速遞公司運至無錫,由楊某在無錫非法銷售,被告人王某、華某分別在楊某處購得卷煙700多條和600余條。被告人華某在自己經營的食品店內非法經營數額計6萬余元。
南長法院對以上幾起案件審理后認為,上述被告人違反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未經煙草專賣主管部門的許可,經營卷煙,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上述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節、量刑情節和悔罪表現,最終,被告人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