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將房產(chǎn)留給小孫子 法院確認遺囑合法有效
作者:徐歡 平水 發(fā)布時間:2009-02-04 瀏覽次數(shù):1296
本網(wǎng)蘇州訊:奶奶過世前,留下一份代書遺囑,將其名下個人房產(chǎn)留給了孫子。孫子知道受遺贈后,將自己的父親以及伯伯、叔叔、姑姑告上法院,請求法院確認遺囑合法有效。近日,法院受理了該起遺贈糾紛案。
座落蘇州市齊門外大街288號25幢101室房屋,建筑面積
被告共同辯稱,原告不屬于繼承法上的繼承人,原告既未提供證據(jù)證明陸某簽名的真實性和排他性,又不愿意通過司法鑒定來完成舉證,且根據(jù)不告不理原則,法院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chǎn)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本市齊門外大街288號25幢101室房屋系陸某在其丈夫去世十多年后購買,應認定為陸某個人財產(chǎn),陸某有權立遺囑對該房屋進行處分。
本案當事人爭議的焦點是該份遺囑真實性的問題,即陸某簽名是否為陸某所寫。對此,作為見證人的黃某和李某均出庭證明遺囑系陸某真實意思,并由陸某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因被告不能提供確系陸某本人所寫的字跡樣本,無法對遺囑陸某簽名字跡進行鑒定。故其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其對遺囑簽名真實性所持異議不能成立。綜合審查遺囑本身及兩證人所作證言的證明力后,法院認為該遺囑真實、合法,應認定為有效。原告作為遺囑受贈人,有權依法取得受遺贈的房屋。法院判決遺囑人陸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