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濱湖法院分析農民出租房犯罪案件頻發原因并提出建議
作者:龔甬鈺 發布時間:2009-02-03 瀏覽次數:1156
近年來,針對出租房犯罪的案件頻發,無錫濱湖法院對此進行了專題調研,并提出了防范對策。
此類案件特點:
1、犯罪地集中。作案目標多為城郊結合部的農民出租房,居住環境復雜。
2、發案時間集中。一般利用租住人員白天上班家中無人或承租戶凌晨熟睡時實施入室盜竊。
3、犯罪手段簡單。作案手段主要以溜門、鉆窗、撬鎖居多。
4、被盜財物種類單一。多為現金、手機、MP3、首飾等價值高、易攜帶的物品。
5、犯罪主體趨于低齡化,青少年所占比例較高。犯罪者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 且多為無業人員。
6、多次、連續作案的情況較多。這類案件中,犯罪分子是慣犯,往往在一天或幾天內多次、連續作案。
犯罪案件頻發原因分析:
1、居住環境復雜、人口流動性大。由于出租房多為臨時性住房,租住者流動性強,周圍的鄰居對他們的了解也比較少,這就為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
2、出租房基本安全措施有疏漏。如許多房東為節約成本,大部分出租房房門還是比較簡陋的木門,有些出租房窗戶尚未安裝防盜網,有的外出時將現金、首飾等物品隨意放置在屋內桌上。
3、房客及房東的安全防范意識較為薄弱。如大門為圖出入方便很少關甚至不關。
4、法律意識薄弱。一旦遇到被盜等案件,被害人往往自認倒霉,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盜賊的氣囂。
5、部分房主責任心不強。房主在出租房時應提醒房客注意換鎖以便安全居住,避免前任房客或不法分子利用已有鑰匙非法潛入。
對策及建議:
1、加強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公安、綜治、社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公安部門負責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檢查,清除治安隱患。綜治部門負責指導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社區應協助公安部門完善社區治安防控網絡。
2、加強房東和承租人之間的相互協作,共同做好出租房的人員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可以采取租房人在租房時繳納“換鎖費”,由房東購置安裝新鎖。退租后,鎖具由租房人自行處理的方式規范門鎖管理。同時,房東必須持有每個租房人房間的鑰匙,這樣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可以及時打開房門,并為警方清查提供便利。
3、建立起預防、發現、打擊違法犯罪的信息化工作格局和“以人管房、以房找人”的信息化互動工作平臺,建立健全出租房治安管理的長效機制。完善治安人員巡查制度,特別是加強午間和夜間的巡邏保衛工作,有條件的出租房區可以實行來訪登記查詢制度。 加強公安派出所、基層組織、房東的聯防機制,以更好地維護出租房區的安全。
4、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出租房屋或租房時均不要隨意向陌生人透露相關情況,特別是不要在公眾場合透露財物情況,避免自己家中成為盜竊分子的行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