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爭執為房產 情法并融化干戈
作者:執行局 發布時間:2009-02-03 瀏覽次數:868
周華與周玲系兄妹。1994年,周玲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了
生效判決作出后,兄妹倆仍是爭執不斷。周玲更是宣稱“要不惜一切代價捍衛自己的財產,與房屋共存亡”。此案久拖不決將嚴重影響拆遷進程,清河法院在受理周華的強制執行申請后高度重視,承辦法官積極聯系當事人了解情況,針對爭議的焦點,耐心細致地向周玲進行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和說服疏導工作,并于
多次協調疏導終于有了成效,周玲在強制執行的最后一刻履行了遷讓義務,此案和諧圓滿解決。承辦法官指出,我們應當把處理矛盾糾紛的過程變為加強思想工作、理順情緒的過程,盡量少一些“法不容情”,多一些“情法并融”;少一些“對簿公堂”,多一些調解疏導,爭取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和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