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指紋
作者:徐必寶 發布時間:2009-02-02 瀏覽次數:1336
每當我觸摸一份份法律文書,仿佛是我的指紋與法官指紋的親吻,是我的紋路與法官心路的對接,是我的感觀與法官世界觀的交流,是我們對社會公平與人間正義撰寫的一份份博客。
指紋是獨一無二的,法官的指紋更是特定無雙。當他第一次舉起“千鈞”法槌、成就第一份法律文書、進行第一個法律宣告時,一位普通公民就這樣被尊為了法官,作為法官的秉性就這樣被定格為了“正義”。然而,他對法律的忠誠、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對法律人格的締造,無不淋漓盡致的表現在作為媒介的“A4”判文上。這“A4”的判文鐫刻出法官獨一無二的自我標識。
法官的指紋傳承著公平正義的基因,秉賦著民主文明的天職,展現出各自不同的紋路:有的挺直堅硬,有的變彎打皺,有的迂回曲折,剛柔相濟……。它們圍繞的是公正這個圓心,形成一個個“斗”;為了匡扶正義而泰山壓頂,形成一個個“箕”;為了維護和諧而定紛止爭,形成一個個“弓”。
你要了解法官嗎?你就去判讀他的指紋,去打開他的案卷,去頌讀他的判詞。見案卷如見其人,頌判詞如知其心:或博大輝宏、或廣袤無垠,或九天落瀑,或細雨潤物……。但是,對“法官”的注釋只有一個“神圣”,對判詞的解釋只能唯一“公正”。
法官的指紋不在指上,而鐫刻于法官的心中。“自由裁量權”是考量法官指紋細微變化的顯微鏡,是丈量法官心里坐標是否“公正”的“定盤心”。“自由裁量權”那不是“權力”,那是天平上加減乘除的法碼;那不是法官的“自由”,那是法官對民主自由的精當計算。這里的千差萬別,這里的千姿百態,勾勒出的是法官指紋上的不同紋路,表現出各不相同的特點,也是評價法官、認識法官的依據和路徑。
塵封的案卷,記載著共和國所有法官的指紋:一個個伸張正義的“箕”、一幅幅維護和諧的“弓”,共同組成一張天公地道的“斗”。它就是法官,它就是法官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