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被執行人吳某住豪宅年收取租金30萬卻不履行判決義務,長期“下落不明”。120日凌晨4,建湖法院執行人員在射陽法院的配合下,來到射陽縣某磚瓦廠,在對住宅進行了搜查無果的情況下,決定查封其住宅,將其妻、女趕出豪宅。在執行過程中,并對干擾執行的其妻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19984月,被執行人吳某經營磚瓦廠向申請人鹽城建材公司賒購真空擠磚機等設備計欠91127.76元不還,2004年,申請人向該院提起訴訟,該院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后,吳某未履行法律義務。

申請執行期間,該院多次趕到射陽吳某的住處進行執行,但被執行人卻下落不明,一直沒有結果。2008年度,該院了解到磚瓦廠恢復了生產,由吳某發包給他人承包,吳某及其家人收取租金30萬元。在此情況下,吳某仍未主動履行債務,收取租金后在外繼續避債,留下家里人應付日常工作。今年120日凌晨4時,該院與射陽法院執行人員來到吳某住處,對其住宅進行了搜查,并查封了其住宅,將其家人趕進了廚房,在執行過程中,吳某家屬王某辱罵執行人員被當場司法拘留。

截止發稿時,吳某已履行了3萬元,余款仍在積極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