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我就知道法官能為我們農民工做主,雖然被扣的錢不能全部拿回來,但是能拿到500,我已經很感激了,畢竟我也應該承擔一定責任。”胡某小心翼翼地將現金放進貼身口袋后,在調解協議書上簽了字。至此,一起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糾紛,在訴訟之前得到了妥善解決。

115上午,兩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推搡著走進江陰院信訪辦公室,一進門,年紀較輕的男子就大聲嚷著:“我要告他!法官要替我做主啊,他克扣我們農民工的工資。”另一名年紀稍長的男子滿臉委屈,手中的皮包和袖口都被扯破,可見雙方之前發生過肢體沖突。接待法官立即安排兩人坐下,為他們倒茶,讓雙方消消氣,慢慢談。很快,法官便從兩人口中得知了雙方爭執的原因。原來,他們都是安徽老鄉,專門替人家裝修房屋,其中,年紀較輕的胡某是另一名男子陳某雇傭的小工。前不久,陳某承接了一家公司的裝修生意,其中一項工作交由胡某負責,雙方談好報酬為4000元,可是在完工結賬時,陳某只支付給胡某2400元,克扣了他1600元,理由是對方公司認為胡某的活干得不好,因此算總賬時打了折。胡某認為,這不構成克扣其報酬的理由,如果是自己活沒干好,為什么當初對方公司沒有對他本人提出,而是結賬時才對包工頭說,這分明是包工頭胡編亂造的。而陳某卻稱,因為胡某的活沒干好,拖累了自己少賺錢,所以被公司少算的1600元錢理應從胡某的報酬中扣,并且還拿出了對方公司跟自己的結賬單作為證據。

法官聽完兩人各自的陳述后,耐心做雙方的調解工作,告訴胡某,被克扣工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動粗就是違法,更何況因胡某的工程質量問題造成了陳某1600元損失也是事實,同時法官又勸陳某作出讓步,畢竟工程出了問題,作為包工頭也應該承擔一定責任,不能由胡某一人承擔。法官勸雙方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真的起訴打官司,將會牽扯雙方很多精力和財力,還不如雙方同時作出讓步,早點化解矛盾,一起回老家過年。

“法官說的句句在理,我也不想背上官司過大年啊!”在法官的勸說下,陳某從扯破的皮包中掏出500元補償給胡某,最終,雙方滿意地離開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