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117 周六,這天,陸某、高某、孫某三方打了一年多的房屋租賃官司終于以調解結案,陸某激動地說“總算可以過一個安穩年了”。

一年多前,陸某出租給孫某的門市房即將到期,高某得知后,與陸某協商,雙方協議將該門市房租給高某經營3年。然而,孫某在租賃到期后卻因為房屋裝修費等問題拒不讓房。高某遂與陸某協商一致,以陸某的名義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孫某讓房。官次經歷了一審、二審,到了執行階段,陸某又因與高某之間的矛盾,突然向法院撤回了執行申請,又與孫某達成新的房屋租賃協議,將該門市房繼續出售給孫某使用。這樣一來,高某急了,據高某稱其已花費10多萬元爭取了某品牌的經營權,現又無其他適合的門市房可租,他不得不把陸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陸某履行他們之間的租賃協議,法院根據庭審情況將孫某作列為第三人。在此期間,高某要求陸某和孫某讓房,陸某表示可以退給高某房租6.5萬元并承擔利息,孫某認為自己與陸某有新的協議,不可能讓房,三方的矛盾不斷發展激化。115,高某聽說陸某從外地回家,遂帶人24小時等候在陸某家門口,要與陸某當面理論,公安110出警做工作也無濟于事,雙方矛盾一觸即發。

針對這一情況,民一庭承辦人員來到現場,多次向高某及相關人員曉以利害,要求他們依法處理相互之間的矛盾糾紛,并通過雙方的親友做工作,讓陸某到法院調解。

117雙方來到法院,經過法官充分地分析雙方存在的過錯以及所面臨的現狀,通過大量的說法、說理及雙方親友參與做工作,調解工作從上午8時一直做到下午4時,雙方終于達成調解意見,由陸某返還高某租金6.5萬元并賠償損失以解除雙方租房協議。至此,一起“一女二嫁”的房屋租賃糾紛終于在承辦法官的悉心調解下劃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