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鹽城一個體經商婦女明知是犯罪所得香煙,仍低價予以收購。119,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這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被告人趙運紅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200893凌晨,未滿18周歲王某結伙他人竄至射陽縣合德鎮某商店,采用撬門入室的手段,竊得店內中華、南京、一品梅等品牌香煙466盒,價值人民幣8266元。竊后,王某以2800銷售給鹽城市文港南路個體經商戶趙運紅。被告人趙運紅明知是盜竊所得的贓物仍予以收購,涉案中華等品牌香煙價值人民幣8266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運紅明知是犯罪所得香煙,仍低價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趙運紅歸案后能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且本案所涉贓物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追回,并已發還被害人,對被告人趙運紅均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