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去年底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指出:政法戰線的全體同志,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捍衛者,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責任重大,重大在哪?使命光榮,光榮在什么地方?我認為其要義就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充分發揮審判優勢,更好地擔負起保護、服務、促進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任,把司法公正作為我們每一名審判工作者的首要價值追求,讓當事人打一個公正公平的官司。

一、用“三個至上”理念,實現審判實踐中的公平與正義

 三個至上:即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作為調整各種社會關系的審判機關,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與正義的最后一道門檻;作為一名法官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是否堅持公平正義,它直接關系到憲法和法律是否能得以正確實施,關系到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關系到三個至上能否在審判機關真正得以貫徹的政治任務。故而只有把三個至上和審判機關的公平與正義統一起來,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深刻把握公平正義的內涵,在司法實踐中恪守職業道德,堅持公平正義,司法為民,才能使三個至上的理念在審判工作中真正得以實現。

二、培養人格的力量,彰顯公平正義的魅力

公平正義強調法官的不偏不倚、公而無私的品質及其在履行職務中所產生的公正的結論。正義包含著一切美好的事物和信念。就法官職業而言,正義不僅僅是法律意義上的公正公平,還包含著法官個人修養狀態,正義通過法官人格魅力在職業中得到充分展示。

作為人民法官,人格上的一種重要標準就是正義感,主持正義,不僅是社會對人民法官的整體要求,而且是人民法官是否具備作為法官內在素質的重要標志,也應是人民法官在社會生活中應磨練、應陶冶追求的情操。

做一個人民法官,要加強自身修養,面對著權勢、利誘、情感、貧困不改初衷;要保持做人的氣節,視權力、金錢、利益淡如水,才能在金錢、美色、利益面前手不伸、眼不紅、嘴不饞、心不偏,才能公正司法。

人民法官要站在公正的立場,運用法律(公正的道理)、通過法律程序(公正的程序)、采用實事求是思想方法(公正的方法),審理案件調解糾紛,公斷是非曲直。在審判工作,用人格的力量維護正義,維護真善美,彰顯公平正義的魅力。

三、履行法官職責,實現公平正義的社會價值。

人民群眾對法院最大的期盼就是公正司法。要防止發生不公正的裁判就要做到:

1、平等對待各類訴訟主體。平等對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在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具體要求,是公平正義的載體和支撐。要求在司法中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分地域、不分公私、不分貧富、不分民族出身,一律提供平等的司法保護和法律服務。

2、堅持合法兼合理原則。司法者既要遵守實體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了解法律條款的字面含義,更要準確把握法律的深刻內涵、實質精神和價值取向。司法者有責任和義務確保嚴格遵守法律,這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原則對法官履行職責中的根本要求。

3、注重程序公正。程序公正不僅是實體公正實現的前提和保障,而且本身也具有獨立的價值。在現代社會,程序法是否完備并得到嚴格的遵守執行,是衡量一個國家法制文明、司法公正、訴訟民主、人權保障程度的重要標志。

4、追求及時高效。及時高效是人民法院打擊違法犯罪、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司法能力與水平的一個重要方面,案件處理的越及時迅速,違法犯罪行為與法律責任之間的聯系越緊密,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正義的價值就越能得到彰顯。

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關鍵要解決公正司法的問題。其重中之重是提升法官隊伍素質問題。各級法院面對新的形勢,必須緊緊圍繞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司法工作要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要求,緊緊抓住隊伍建設這個根本,堅持黨的領導與公正司法的統一,確保以審判工作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