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115,淮安楚州區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留宿好友家竟竊走其鉆戒的被告人小紅因犯盜竊罪,被判處罰金6000元。  

小紅今年28歲,住楚州區某鎮商貿城內。去年919日下午,小紅與老公吵架后,就到鄰村的同學小云家。小云與小紅關系一向都很密切,見小紅心情不好,就留她住在家中。第二天晚上,小紅的手機沒電了,向小云借手機,小云就讓小紅到其包中拿。誰知小紅在翻找手機時,發現小云包中首飾盒中存放有用衛生紙包裹的PT950鉆戒1枚,頓生占有之意,將該鉆戒順手藏了起來。爾后,小紅還若無其事的陪小云看電視。924日早晨,住了幾天的小紅要去蘇州打工,小云見正下大雨就挽留她,但小紅執意要走,小云就喊了一輛“馬自達”送她。幾天后,小云發現鉆戒不見了,就打電話給小紅,小紅矢口否認。無奈之下,小云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后,小紅將鉆戒折價款3500元賠償給小云。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其系初犯,并確有悔罪表現,遂決定對其適用單處罰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