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詐騙只為揮霍 被判十年追悔莫及
作者:高山 發布時間:2009-01-15 瀏覽次數:916
本網南通訊:日前,如東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合同詐騙案,涉案金額達640930元,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被告人周某為無業青年,自06年出車禍后變得不思進取,非但不設法盡快償還車禍欠下的債務,反而更加游手好閑,整日吃喝玩樂。為了獲得大量錢財滿足其個人私欲,周某動起了歪腦筋。06年至08年1月間,他以捏造虛假單位名義、履行小額合同等方式從他人處騙得面包車一輛、塔吊一臺,并通過塔吊獲得大量的塔吊租金,且被其揮霍一空。直至08年4月,經人舉報,周某被如東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