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6,銅山縣法院女法官詹玉珍在接待一起離婚案件的財產執(zhí)行時,被執(zhí)行人親屬趙某受委托代表趙某到庭,神情異常激動,反復訴說申請人的嫁妝早已經不存在了,無法執(zhí)行等,對抗情緒十分強烈,遂耐心地勸說其督促被執(zhí)行人主動履行義務,返還申請人的婚前財產。交談中法官得知趙某攜帶老鼠藥準備隨時在不滿意時服下,冷靜地以查看為由將老鼠藥接過來放在辦公桌下,繼續(xù)做趙某的思想工作,趙某提出只要讓他把話說完,保證讓其子履行義務,趙某從上午十時許至下午六點鐘不厭其煩地地敘說其獨自撫養(yǎng)兒子的艱辛和兒子的婚姻形成及破裂的過程,法官一直耐心地進行心理疏導,引導其依法解決糾紛,看到法官如此耐心地開導他,趙某非常感動,7日一早,趙某又來到法院,這一次他給法官帶來了一些土產食品感謝法官,被婉言拒絕,很快趙某與申請人達成了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以5000元賠償申請人的財產,并當即履行完畢,該案完全執(zhí)結。對法官對案件結果都非常滿意的趙某走出立案大廳時來到“銅山縣法院法官廉潔示范欄”前,非常虔誠地對著國徽下全體法官的照片伏地三叩首,直呼“人民的好法官!”后流淚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