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導致企業欠薪引發群體上訪事件增多應引起重視
作者:陳雷 發布時間:2009-01-14 瀏覽次數:1346
隨著金融危機蔓延,企業資金鏈的斷裂,不少企業存在拖欠工人工資現象。從2008年12月份至今,濱海法院受理的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資糾紛達30余起,判決或調解后,處理因企業無力履行而引發工人集體上訪事件達11起。
一、上訪原因
1、企業主棄廠外逃。一些不良企業主在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往往轉移企業現有資產,企業主只身離開投資地,將經濟風險轉移給當地政府和社會,造成工人討要工資無門,繼而引發集體上訪。
2、資產變現程序冗長。涉訴企業的資產變現往往會經歷財產保全、委托評估、拍賣等程序,如果案外人又提出執行異議,則還要進行執行前的異議審查。這樣下來,資產變現最短也需3個月的時間,加上企業本來就已經將工資拖欠了一段時間,在春節臨近的情況下工人往往會失去耐心。
3、部分企業資產處于外地法院保全期間。一些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拖欠外地企業債務,因金融危機喪失償還能力,被外地企業起訴,這部分企業的資產被外地法院查封,引起工人的情緒恐慌,繼而引發上訪。
4、部分工人借故生事。部分工人法律意識淡漠,相信通過違法途徑能將問題解決得更快,在工人中帶頭鬧事,常常形成“一觸即發”的局面,引發群體性事件。
二、對策建議
1、暢通信息交流渠道。法院定期不定期以工作簡報的形式,將近期涉企案件的最新動態向黨委、政府匯報,會同工商、稅務、審計等部門對涉案企業進行預警分析,加大對涉案企業監管力度,防止企業主棄廠避債事件發生。
2、靈活采取資產變現措施。春節前要特事特辦,將相當于工資份額的倒閉企業資產單獨辦理評估拍賣手續,打破委托評估、拍賣的常規性規定,讓涉案企業自己選定評估、拍賣機構,并簽訂有關協議,節約公告時間,簡化程序,加快資產變現速度。
3、加強同外地管轄法院的溝通協調。對同一企業涉入不同糾紛的,加強同外地管轄法院的溝通協調,就涉案資產的分配共同研究,制定出合理分配方案,妥善處理企業被保全資產,安撫好工人的情緒。
4、加強法制宣傳,嚴格落實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在立案和審理階段,做好法律釋明工作,加強《信訪條例》的宣傳,告知違法上訪產生的后果。同時嚴格落實信訪穩定工作責任,明確首訪負責制,決不因人為原因造成群體性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