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裝衛星地面接收器 暴力阻擾執法被判罰金
作者:孫海雷 耿貴賢 發布時間:2009-01-13 瀏覽次數:848
本網鹽城訊:私自裝衛星地面接收器被拆除沒收后,暴力阻擾執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處罰,被告人張必開在得知家中安裝的衛星地面接收器被沒收后,將耦耕文廣中心雇傭駕駛員脖子卡住,打了鼻子一拳,后又拒絕接受公安機關傳喚,并抓、咬執行公務的民警,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張必開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有一定的悔罪表現,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