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準一個支點----江蘇省宿遷中院強化審判監督息訪息訴工作紀實
作者:劉成君 發布時間:2009-01-08 瀏覽次數:2629
邊小紅與前夫周某的離婚糾紛被法院一審判決準予離婚,邊小紅以需要增加經濟幫助為由提起上訴,二審增判被上訴人為上訴人增加5000元經濟幫助。邊小紅仍不服,向宿遷中院提出再審申請。
承辦法官受理該案后,了解到再審申請人因患有腎病綜合癥等疾病尚未治愈,法院兩次均已判決被申請人給予其一定的經濟幫助,判決并無錯誤。邊小紅提起再審,很可能與法院的判決關聯不大。經與邊小紅傾心交談,原來邊小紅對前夫的“無情無義”有一種報復心理。承辦法官經多次做工作,終于使邊小紅放下了思想包袱。又通過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案件到了申訴和申請再審階段,一般都是案情較為復雜,矛盾極端尖銳,當事人的息訪息訴工作非常難做,僅靠法理教育很難說服當事人。我們必須從復雜的案情和尖銳的矛盾關系中找準一個支點,為案件的最終和解撤訴贏得主動。”
喚回曾經的友情
“感謝法官們的努力,我們之間不但達成了和解協議,恢復了友誼,還避免了兩起官司的訴累!”
吉某和尤某原是關系不錯的朋友。2007年8月,尤某將一輛二手桑塔納轎車以26000元的價格賣給吉某。吉某過后才發現該車存在欠繳養路費、交通違章未處理、未辦理保險手續等問題,遂找到尤某,尤某卻不愿再承擔責任,雙方“撕破了臉皮”。吉某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車輛,一審支持了原告的主張。尤某不服,上訴。二審認為買賣協議有效,改判駁回吉某的訴訟請求。吉某不服,向宿遷中院申請再審,同時向一審法院起訴要求尤某辦理并給付該車的相關手續。
多年的朋友因為買賣一輛舊車,就反目成仇?宿遷中院審監庭法官剛接到卷宗,即決定盡最大努力調解此案。承辦法官分別向吉某和尤某指出了他們在交易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是非責任,闡明了兩案之間的聯系及可能產生的訴訟后果,打消了雙方過高的訴訟預期。同時費了很多周折邀請到雙方共同的朋友林某、蔡某參與做調解工作,在昔日的老朋友面前,吉某和尤某都認識到了自身做法的狹隘性,終于握手言和。雙方達成如下和解協議:尤某返還吉某購車款16000元,吉某將車輛返還給尤某并向中院撤回了再審申請,同時向一審法院撤回了因該買賣引起的另一糾紛的起訴,兩起紛爭均得到了圓滿化解。
挖出“背后的訴求”
1992年下半年,泗洪縣小街村村民許乃生老漢將責任田轉包給趙某開發螃蟹塘,講定經營期三年,塘口承包費由趙某承擔。但三年后小街村在未告知許乃生的情況下,與趙某重新簽訂了合同(后村委會免去了許乃生的公差勤務人頭費用)。2000年初,趙某又將塘口有償轉讓給村民朱某,小街村又與朱某簽訂了承包合同。許乃生遂要求趙某給予自己一定的經濟補償,雙方未談攏。許乃生就塘口的承包經營權問題不斷上訪,并訴至法院。
該案在審理中,一、二審均認為許乃生已喪失了塘口的承包經營權,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2008年5月,許乃生向宿遷中院申請再審。再審認為,原審認定申請人喪失土地經營權是錯誤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申請人有優先獲得改造后的蟹塘經營權的權力,也有收回該使用權的權力。如按正常程序,該案應發回重審,增加小街村委會、朱某為該案主體。
承辦法官方玉姬等人專程走訪了許乃生老漢,發現許老漢的生活相當貧困,且年老體衰,已沒有能力經營蟹塘,經進一步了解,發現許老漢反復上訪、訴訟的目的是想解決基本生活問題。遂調整辦案思路,找到鄉村兩級負責人反復協調,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許乃生同意放棄塘口的承包經營權,該塘口由村委會收回重新發包;許乃生的生活問題由地方政府解決,由鄉、村每月給予其200多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許老漢對這個結果很滿意,再沒有上訪告狀。
營造“難舍的親情”
現在天津某臺資企業工作的劉春景與前夫李某因婚生子李賀的探視權糾紛,從1998年開始打官司,十多年來,案件先后經過一審、二審和宿遷中院申訴復查,后又在淮安市兩級法院訴訟,均未滿足劉春景關于在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將孩子帶到身邊生活的要求。今年年初以來,劉春景又多次向中央、省市有關黨政機關信訪,要求撤銷原審判決,改判支持其申訴請求。并表示如不給答復,將進京上訪。
“申訴人以往在履行探視權時,以為有法院的判決書,就可以‘理直氣壯’,因此多次與前夫的父母發生爭執,甚至驚動“110”,給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帶來負面影響。”承辦該案的法官楊曉玲、祖廣東說,“孩子當時非常討厭她,如果按照劉春景的要求變更探視方式,必然在小孩思想上產生對立情緒,引起不良反應,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而且即使法院判決滿足了她的要求,根據法律規定,人身關系的判決亦依法不能強制執行。因此,該案的最終處理結果很難滿足申訴人的要求。”
因申訴人對法院有很大的誤解,承辦法官既同情申訴人的遭遇,又擔心她產生偏激舉動。在此情況下,他們一面利用面談、電話交流的方式穩定其思想,一面專程到揚州做李某和孩子的工作,并把他們的談話制作成錄音和錄象。當劉春景看到孩子在錄象中和自己說話時,激動得熱淚盈眶,不住地說“(兒子)長高了”、“長高了”,終于體會到了法官的良苦用心,同意仍按原先的方式探視孩子。并表示在履行探視權問題上將改變自己的一些不當做法,徹底服判息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