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港警郵寄千發子彈給大陸網友獲刑七年
作者:趙德剛 發布時間:2009-01-08 瀏覽次數:985
本網淮安訊:香港一名退休警察與同樣愛好射擊的江蘇淮安男子相識后,先后三次通過EMS國際快件途徑,從香港將各式彈藥郵寄給居住在江蘇淮安的網友汪某。日前,何某因犯走私彈藥罪,被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現年54歲的香港人何某,2006年退休前一直在香港從事警察職業,平時酷愛射擊運動,也經常參加一些射擊活動,他還買了一些槍和子彈放在香港的家里。退休后,他在某“輕兵器論壇”上用自己的英文名“Dennie”注冊網名,經常與網友交流。不久,他就在網上與同樣愛好射擊的淮安籍男子汪某(另案處理)相識。共同的興趣愛好很快讓他們在網上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為了方便交流,兩人在網上互相交換了電子信箱,進行有關武器和彈藥方面的交流和研究。在交流過程中,何某表示可以寄一些子彈實物樣品給汪某,于是汪某就將同事的通信地址告訴何某。
在郵寄子彈過程中,為躲避海關的監管和X線檢查,出身警察的何某每次都用鋁箔紙包裝,在郵寄面單上偽報物品品名、偽報寄件人姓名、地址和電話。先后分別于
案件移交到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后,該院經過五次延期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郵寄、攜帶彈藥入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走私彈藥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鑒于被告人何某走私彈藥主觀上是出于與網友共同研究的興趣、愛好,走私的彈藥亦沒有流入社會造成實際危害后果,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