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同事之間幫忙代領工資司空見慣,然而代領后私自扣留,同事找上門來討要仍然拒絕歸還卻還少見。日前,北塘法院審理了一起委托代理合同糾紛案,依法判決欠款人限期歸還。

張某和蘇某同在錫城某飯店做廚師,兩人的私交也非常好。然而一次小小的貪念卻斷送了兩人的友誼。2007620,又到了單位發放工資的日子。蘇某剛好臨時有急事,就拜托張某代為先領。張某滿口答應,在領取了自己工資的同時,一并在工資單上張某的名字旁簽上了自己名字。2728元的工資,張某單獨放進紙袋,準備蘇某回來交給他。突然接到老婆的電話,兒子的學費急著要。想想最近家里的事情一樁接著一樁,上個月的工資早見底了。張某萌發了貪念,想要將蘇某的工資據為己有。想想朋友肯定要向自己討要,就動了個腦筋,偷偷留了800多元,余下1800元還給了蘇某。然而,這種事情怎么瞞得住,蘇某很快察覺到自己的工資有問題,通過與公司的財務溝通,知道張某私自扣留了800元。蘇某找到張某討要,卻被嚴詞拒絕。無奈的蘇某只好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張某歸還欠款。

無錫北塘法院審理后,判令張某歸還蘇某800元。面對法院的判決,張某非但拒不履行義務,還屢屢威脅蘇某,工作也干不下去了,蘇某為了躲避張某的威脅,只好去外地打工,張某也一直躲避法院的追查。就在蘇某本人都打算放棄了時候,北塘法院執行局堅持不懈的追查終于發現了張某的行蹤,最終為蘇某追回了800元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