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法官見證建湖法院三十年的變遷
作者:徐維錦 王守榮 陳越 發(fā)布時間:2008-12-22 瀏覽次數:1500
我叫徐維錦,在建湖法院工作三十多年了。即將脫下法袍的我,回憶在法院的工作經歷,見證改革開放三十年期間法院的巨大變化,真乃心潮澎湃,感慨萬千。
我是1973年在縣軍管會撤銷后分配到法院工作的。當時法院是縣黨校劃給的人字型結構的十多間小瓦房,也沒有院落門樓,門桌破爛不堪,窗戶一到冬天就用報紙、塑料紙貼堵上。審判庭桌椅是自制的方桌長凳,開庭時,乒乓球桌作審判臺。四個基層人民法庭只有上岡法庭有幾間小巷內的平房,其余蕩東、鐘莊、沿河三個法庭均租用當地的幾間民房,條件十分簡陋。當時干警只有13人,真正懂法律的只有兩人。那時案件審理大都是靠政策、號召、傳統(tǒng)道德、經驗認同等,方式方法也很簡單,開庭也很隨便,更不說有什么程序實體了。我還清楚的記得院長提出全院辦案“月辦三、季辦十,一年辦四十”的目標。這個指標與現(xiàn)在人均辦案超百件看來,很不值的一提了。
那時,全院唯一的辦案交通工具就是省院下?lián)艿囊凰?SPAN lang=EN-US>50匹馬力的小輪船,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才有四輛永久、長征牌自行車。大多數法官下鄉(xiāng)辦案都是騎著自行車,坐著客班船。我記得去蘆溝鄉(xiāng)辦一個小案件來回都得要坐船兩天。到了1984年院里才有了一輛北京牌吉普車,當時也算是全縣唯一的好車了。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開啟改革開放的新時代。三十年來,建湖法院也和國家一樣,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院2005年12月啟用的審判辦公大樓,建筑面積達14300平方米,大樓采用中軸對稱手法設計,配以穩(wěn)重剛勁的柱廊和氣勢恢宏的大臺階,外觀莊嚴大方。主樓居中十三層,東西裙樓四層,主樓與東西裙樓均以通道聯(lián)廊相接,構成“山”字造型,寓意“執(zhí)法如山”。清麗典雅的形象,彰顯出法律的神圣和威嚴,成為蘇北地區(qū)一幢法文化的建筑景觀。審判辦公大樓集立案、審判、執(zhí)行、辦公、接待等多功能為一體,實行審判、辦公、生活三區(qū)分離。審判區(qū)共設有大、小審判法庭16個、調解室、執(zhí)行談話室26個,并設有檔案、通訊、羈押等各種配套用房。通向法庭有法官專用通道,改變了法官和當事人同時進出法庭的不規(guī)范現(xiàn)象。審判庭中均有網絡線路和網絡終端、速錄微機、證據展示圖象、顯示器等現(xiàn)代化庭審設備和審判現(xiàn)場的實況轉播設備,為審判科學化奠定了物質基礎。三個基層人民法庭也在近幾年先后改擴建為建筑面積均達850平方米的現(xiàn)代化、多功能的人民法庭,實現(xiàn)了便于群眾訴訟、高效為民辦案的要求。我院由過去兩庭一科一室發(fā)展到現(xiàn)在的17個庭科室,在職干警已增加到130多人,警用車輛也得到了更新,現(xiàn)有桑塔納、商務車、面包車等警車二十余輛。
三十年來,我們告別了往日擁擠的公辦室,告別了在辦公室內開庭審案,告別了原始了人力交通工具。書記員從筆錄變成了電腦速錄,案件由人工歸檔變成電腦歸檔。法庭上的桌椅變成了寬大莊嚴的法臺、法椅。法官原來的制式制服變成與國際接軌的法袍。法官開庭時由原來的隨意變成了現(xiàn)在的規(guī)范、嚴肅。司法警察的裝備由原來的一銬、一繩、一棍,變成了有監(jiān)控、有安全檢查門等多種科技化裝備。
三十年的改革歷程,使我深深感受到國家的經濟繁榮、政治昌盛、法律健全,也讓我真切的見證了改革開放三十年給我院帶來的巨大變化。我為法院驕傲,愿年輕的法官要珍惜改革開放的成就和前輩們創(chuàng)造的成果,更應該珍惜盛世良機,做好本職工作,辦好每一個案件,開好每一次庭審,踐行公平正義,維護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