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金閶法院反映“斷供”糾紛增多亟待引起重視
作者:蘇州市金閶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2-22 瀏覽次數:1294
今年以來,受宏觀調控、全球金融危機等因素影響,房貸“斷供”情況頻發,銀行作為債權人向法院起訴不按期還款的債務人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大量增加。蘇州市金閶區法院1至11月受理銀行借款案件一百余件,其中涉及樓市“斷供”案占三成以上。
一、原因分析
一是借款人還貸能力不穩定,銀行審查不力。在金閶法院受理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大部分借款合同糾紛的起因是借款人還貸能力不穩定。但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夸大了自己的收入狀況,銀行疏于審查核實,造成后期貸款回收困難。
二是國家金融政策調整,借款方還貸壓力增大。央行2007年連續六次上調貸款利率,加大了借款人的還款負擔,尤其對一些以按揭方式購買了多處房產的借款人而言,還款額度大幅度增加造成其無力應付,最終導致銀行向法院起訴。
三是房產商低首付促銷,借款方惡意逃避還貸。部分房產商以低首付形式促銷房產,為購房人墊付首付,利用2成首付成本套得銀行8成貸款,以度過房市寒東。開發商的此類促銷導致部分人盲目購房,在還貸壓力增大的情況下,借款人惡意逃避還貸。
四是宏觀經濟環境惡化,借款方還貸能力下降。去年以來,我國CPI指數一直居于高位,又遭受嚴重雪災和地震,近期的國際金融危機對經濟又有較大沖擊,企業受到的影響不可小視,降薪及裁員現象接連發生,導致企員工還款能力下降。
二、對策建議
一是銀行應加強信息核查。
加大房貸審核力度,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及收入的真實性,避免虛報收入等。避免還貸能力不穩定的購房者盲目入市,后又缺乏還款能力,導致銀行面臨壞帳風險。
二是開發商應理性促銷。近來,一些城市出現零首付的促銷手段,雖然可從一定程度上推動樓盤的熱銷,但也隱藏了極大的資金隱患。一是部分炒房人趁機入市,多套囤積,稍遇變故,就會喪失還貸能力。二是部分欠缺買房能力人低估還貸壓力,盲目入市,一旦感受到還貸壓力,因為自身并未支付,就選擇不還貸。
三是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銀監局等部門應加強對各銀行出臺的貸款細則的監管,對可能出現的漏洞要及時提出修改建議,責令修改。物價局等部門要對開發商不合理的促銷行為喊停,避免開發商為惡意競爭而打零首付牌。
四是企業單位出具證明要客觀。銀行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會對借款人的收入情況進行審查,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所在單位的收入情況證明。因此此類證明是銀行發放貸款的重要依據,企業單位在出具證明的時候必須客觀公正,避免夸大,給銀行審核工作帶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