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引發賠償糾紛 八年前的案件終于了結
作者:王建忠 劉謙 發布時間:2008-12-22 瀏覽次數:892
本網無錫訊:一起意外,兩個受害者,三次審理,在江陰法院法官的調解下,一起長達八年的糾紛終于徹底了結,原告也結束了無休止的上訪、申訴行程。
2000年2月,江陰某村村民王某帶領同村村民李某在常州武進區某處工地上承接了瓦工活。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查明,被告王某在該起事故中椎骨骨折,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根本無力承擔如此巨額的賠償,于是承辦法官多次找原告做工作,最終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以10000元一次性了結了這起長達八年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