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沂法院法官來到醫院病房,將案款送到劉某床頭。“沒想到這么快就能拿到賠償款,要不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真的要感謝法官!”躺在病床上的劉某激動的說。

 

今年1128日,劉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與王某駕駛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劉某左股骨干骨折入院治療。由于家境困難,劉某將王某及王某駕駛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先行賠償醫療費。隨即,經新沂市法院主持調解,在劃定責任的基礎上,三方達成由王某及保險公司在3日內將賠償款賠償到位的調解協議,賠償款到位后,為解劉某燃眉之急,該院法官又立即驅車趕往醫院病房,將賠償款親自交到了劉某手中。

 

該院要求法官把司法為民的情懷貫穿于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切實抓好抓實“維民權、解民憂”這個民心工程,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贏得當事人和老百姓的敬重和贊揚。

 

圖為該院法官在病房里將案款送給劉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