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布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0大案例
作者:丁國鋒 發布時間:2011-12-30 瀏覽次數:973
今天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十大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十起案件判處罰金共計1713.3萬元。曾備受關注的被告人張運能等6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即“瘦肉精”案)位列第一。
據介紹,2009年至今年11月間,江蘇省法院共計審結各類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66件,生效判決人數137人,此外,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及侵犯知識產權罪等加大對相關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
江蘇高院副院長周繼業透露,此類案件呈現三大特點:共同犯罪比例較高。在66件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達31件,占該類案件總數的47%;犯罪涉及面不斷擴大。犯罪行為既涉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牛肉、豬肉等食品,也涉及關呼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藥品,還涉及煙、酒等國家專營專賣的消費品;暴露出監管上還存在薄弱環節。許多案件反映出,食品、藥品的監管還有死角和空檔,監管不到位,脫管失控,甚至有的個別監管人員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瀆職犯罪。
周繼業建議,通過強化司法審判職能延伸,有效規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法院要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的食品、藥品監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進職能部門堵塞制度漏洞,強化犯罪預防。要加強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銜接。積極參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市場退出機制,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嚴重違法者名單,建議禁止或限制其再涉足食品、藥品行業。對社會高度關注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通過公開審判、及時發布審判信息、庭審直播、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擴大案件審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