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竟有如此惡毒的母親!因女兒為四川地震災區(qū)捐款,竟持搟面杖將年僅13歲的獨生女兒活活打死!1210,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叢某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據學校的老師、同學和鄰居們回憶,叢某的女兒小華(化名)是個聰明活潑、學習認真且又樂于助人的好孩子。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間,小華跟叢某要了40元錢,通過縣民政局的捐助點捐給了災區(qū)。518日下午,小華的班主任根據學校的會議精神,號召同學們?yōu)闉膮^(qū)的小朋友捐出自己的零花錢。因小華沒有錢,故再次跟叢某要。叢某對前兩天小華捐款的事就很生氣,現在以為小華在撒謊,以捐款為名亂要錢。即一面對小華厲聲訓斥,一面不顧小華的辯解和苦苦哀求,用搟面杖對其進行持續(xù)毆打。

小華的父親回家后,為平息叢某怒氣,要求已被打傷的小華向叢某道歉,并離家找鄰居勸說叢某。但叢某卻把小華關在房間里繼續(xù)毆打,直至小華口吐白沫,身體大面積青紫,體表廣泛性皮下出血(面積約25%),最終沒了聲息。當日18時許,被害人小華在被送往醫(yī)院搶救途中死亡。被告人叢某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法醫(yī)鑒定,小華是在間質性肺炎基礎上,遭受棍棒類致傷物打擊致體表廣泛性皮下出血,繼發(fā)性外傷性休克,終致循環(huán)、呼吸衰竭死亡。公安機關在偵查時,鄰居證明,小華平時經常因“不聽話”被叢某毆打,除了巴掌,有時還會用鞋底或衣架、棍棒等物,小華大部分都會受傷。小華曾經請過一個星期的假,就是因為眼睛被叢某打得青腫,睜不開。一個星期后,小華上學時,老師和同學們見她的眼睛仍有些青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叢某持棍棒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