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日前,鄭某因犯盜竊罪,被淮陰區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被告人鄭某,今年41歲,曾多次因盜竊被判入獄,2007年底剛剛釋放。2008年9月17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鄭某至淮安市淮陰區漁溝鎮漁溝街上,乘孫某不備,盜得孫某放在自行車前車簍內的錢包1只,錢包內有現金人民幣140元。嗣后,被告人鄭某又乘高某不備,盜得高某放在自行車前車簍內的錢包1只,錢包內有現金人民幣1768元。案發后,被告人鄭某逃離現場時,被群眾發現,并扭送公安機關。被盜物品已被追回,并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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