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我要離婚。”“我同意。”1110,在徐州市賈汪區法院民庭,兩名三十多歲的男女一前一后地堅決表態,毫無挽回的余地。由于兩位系閃電結婚,婚前感情基礎差,婚后又沒有財產糾紛,法官當即為兩位辦理了調解離婚協議。

電臺相識,認識一月閃婚

女士三十五歲,離婚后帶著一個孩子著實不容易,20068月,她在一個征婚的欄目里聽到了一個喪偶帶著孩子的男子的征婚聯系方式,就試著撥通了該男子先生的電話。兩人的情況系“同病相憐”,相見恨晚,感情迅速生溫。僅僅一個月后,兩人喜洋洋地走進了結婚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

爭吵不斷,婚姻輕易破裂

婚后,女士帶著兒子和馮先生帶著女兒四人住在一起,磕磕碰碰地生活,女士因孩子小,只得在家照顧孩子并不出去工作,先生的收入又不高,養活四口人就有點困難。但令女士無法忍受的是,先生在婚前還認識了很多女性“朋友”,馮經常捧著電話聊、對著網絡聊。女士無數次警告,先生仍舊我行我素。

兩人迅速地分居了,表示要“冷靜”一段時間,這一“冷靜”就過了一年多,據女士說,先生在這段期間又“征婚”了,總之這段原本根基不穩的婚姻,迅速走到了盡頭。200811月,女士到徐州市賈汪區法院起訴離婚,在法庭上,兩人都堅決同意,各人帶著各人的孩子,又沒有財產糾紛,兩人一拍兩散。

徐州市賈汪區法院民事法官介紹:現在的離婚案子,矛盾大、數量不少,財產難查,讓人頭疼。一般離婚案件引發的原因多為雙方性格脾氣不合、家庭經濟狀況、婚外情等普遍性情形。另外,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人的性格和過去比??自我意識重、自我控制力和協調矛盾能力差也是產生矛盾的重要原因。由于自我意識重,比較任性,一些人不愿為維系家庭做出過多的努力或犧牲,夫妻兩人誰有了錯,都死不認錯,導致婚姻出現“紅燈”甚至導致離婚。像這個案例中的兩個人,都是不愿為維系婚姻做什么努力的,而且較為任性,既不愿適應對方也不愿改變自己。再加上再婚重組家庭本來就比一般家庭難度大,更是閃電結婚、輕易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