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盜打他人固定電話,對騰訊公司的QQ號碼進行虛擬Q幣充值,再通過互聯網以低價出售給他人,非法獲取利益近9萬。近日,無錫惠山區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利用網絡犯罪的盜竊案,三被告田某、李某、張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八年和四年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3月初至4月下旬,被告人田某、李某采用老虎鉗撬交接箱鎖、“老鼠夾”撥打電話等手法,在無錫市多個電信交接箱處盜打單位、個人住宅固定電話,對騰訊公司的QQ號碼進行虛擬Q幣充值,再通過互聯網以低價出售給他人非法獲取利益。20084月下旬,被告人張某加入后,根據分工,由被告人田某負責網絡操作(如購買空QQ號碼、出售充值的QQ號碼、轉賬支付等),被告人李某則負責分贓,被告人張某負責在無錫市惠山區、錫山區、北塘區、崇安區的多個電信交接箱盜打單位、個人住宅固定電話,為QQ號碼充值虛擬Q幣。按1QQ號碼成功充值60元話費(即得到60Q幣)后,再以29元賣出。根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統計,截止至20085月底,被告人田某、李某、張某通過盜打固定電話的手法為QQ號碼充值虛擬Q幣產生的電信資費合計人民幣50597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田某、李某、張某以牟利為目的,采用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充值虛擬Q幣,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屬共同犯罪。被告人田某、李某認罪態度惡劣,被告人張某自愿認罪,能如實供述,有悔罪表現,應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