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日前,常州戚區法院審結了常州首例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被告人張峰因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20073月,網上追逃故意殺人犯趙雪海(住徐州市鼓樓區)的父親趙玉華通過張峰的舅舅陳興志找到了時任常州市公安局鐘樓分局懷德橋派出所民警的張峰,要求張對趙雪海來常州投案自首之事給予關照,張峰允諾幫忙。同月,趙玉華、陳興志等人在懷德橋派出所張峰辦公室,張峰把網上追逃趙雪海的信息調出給趙玉華等人看。同時,為便于張峰協調趙雪海案件,趙玉華送給張峰人民幣10000元。后被告人張峰將趙玉華欲帶趙雪海投案自首一事向懷德橋派出所分管所領導匯報,所領導指示其負責敦促趙雪海來所投案。

同年5月,在張峰辦公室,張峰將趙雪海同案犯偵查卷宗中的部分物證照片給趙玉華、王桂娥夫婦看,張峰同時告知趙玉華,如果趙雪海精神有什么毛病,可以得到從輕處罰。趙玉華即對張峰說趙雪海曾患有狂躁癥,但病歷遺失。被告人張峰即暗示趙玉華為趙雪海偽造病歷。趙玉華即偽造了趙雪海曾患有狂躁癥的病歷。同年6月,被告人張峰退給趙玉華人民幣7000元。

同年828,趙玉華夫婦帶上假病歷、CT片、申請鑒定書陪同兒子趙雪海前來常州公安機關投案。張峰既不及時向組織匯報,也沒有對趙雪海采取布控措施,私下安排趙雪海、趙玉華夫婦等人住進京杭招待所。30日,為方便趙雪海進一步熟悉案情,張峰違反辦案規定,擅自到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借調趙雪海同案犯偵查卷宗并帶至趙玉華所住招待所房間,當著趙玉華夫婦的面,張峰與趙雪海核實其開槍殺人的經過,張峰并教唆趙雪海將看到對面有人開槍說成沒看到人不知為何槍就響了,企圖將故意殺人供述為過失殺人。

同年91,趙雪海投案后根據張峰的教唆向公安人員作了虛假供述,企圖逃避應有處罰。99,經公安機關教育,趙雪海才如實供述了其持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和張峰教唆其將故意殺人供述為過失殺人的事實經過。2008827,趙雪海被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案發后,被告人張峰向常州市公安局紀委退出人民幣3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峰身為負有查禁犯罪職責的公安民警,在接待網上在逃人員投案自首過程中,為使其逃避應有處罰,泄露案情,并教唆犯罪分子作虛假供述,阻礙了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