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女友交新男友 “呷醋男”飯店外刀捅情敵
作者:孫重光 龔甬鈺 發布時間:2008-11-26 瀏覽次數:964
本網無錫訊:因不甘心分手后前女友又交上了新男友,楊某竟舉刀捅向情敵。近日,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一審判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楊某于1990年與女友相識并同居在一起,但兩人一直未登記結婚,2007年底女友離開了他。經打聽,楊某發現原來女友與己分手后已交上了新男友,并已同居。見挽回女友無望,楊某將痛恨轉嫁到了“情敵”身上,揚言要殺掉該男子,該男子也不示弱,喊了兩個朋友打了楊某一頓。
今年7月14晚,楊某喝了點酒,想到此事不由怒火中燒,由于正好知道這天是女友新男友的生日,楊某猜測女友會和他一起慶祝,便在家中翻出一把尖刀,來到了女友租住地附近等待,想給該男子一點教訓。等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見到人影,楊某便準備離去。結果走到路旁的一飯店前,恰好碰見一起走出來的女友和新男友。情敵相見,分外眼紅。楊某拔出刀沖上前去,先用刀砸了該男子一下,接著朝男子的腹部亂捅了幾刀,隨后趕緊逃跑。受害人被送往醫院搶救,發現胃部前后壁被刺穿,腹膜被刺破,經法醫鑒定屬重傷。第二天早上,楊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案發后,楊某的親屬賠償了被害人5萬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濱湖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楊某在犯罪后有自首情節,且有悔罪表現,可以從輕處罰。法院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