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工作是神圣而莊嚴的工作,“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同樣也是對人民陪審員的要求,人民陪審員是群眾選出來的代表,肩上的責任重大。如何當好人民陪審員,筆者淺談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當好人民陪審員首先必須有強烈的公民意識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加深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認識。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代表人民。我們要時刻牢記人民的囑托,認認真真地對待參加審理的每一個案件,不能稍有懈怠。

二是當好人民陪審員必須努力學習法律知識,提高審判業務素質,掌握審判活動規律,提高辦案質量。學習的方法很多,途徑也不少。但學習時要結合具體案例學習有關的法律、司法解釋是比較好的學習方法。每次開庭前,要認真查閱案卷或是向審判長詢問案件及主要事實,就該案涉及的相關法律,先學一遍,使自己對該案大致有個了解。庭后再認真總結,找出同類案件的共性特點和本案的特殊之處,積累經驗。

三是當好陪審員應當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要處理好陪審與本職工作的關系。堅持以本職工作為主,到法院執行陪審工作時,根據預約,提前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使其不受影響或少受影響。二是要處理好與合議庭其他成員的關系。作為陪審員,一定要配合審判長工作,服從安排。評議時應當認真聽取審判長對案情及涉及法律的分析,既要敢于發表自己的意見,還要注意聽取合議庭其他成員意見,互相尊重,共同協作,做到正確、及時、合法地行使審判權。三是要正確處理發揚民主、保障司法公正與遵守陪審紀律,維護人民陪審員形象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