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速裁庭的法官助理宋學慶用“筆對筆”交流的方式,成功調解了被告為聾啞人的保險人代位求償權案件,及時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讓無聲世界感受到司法溫情。

2019年12月6日,被告劉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案外人張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導致兩車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負次要責任,該小型轎車的車輛修復費為5560元,原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損失險范圍內已代位賠償5560元,依據保險法等規定原告作為保險人有權向被告劉某追償3000元。

宋學慶拿到該案后認為案情清晰,爭議標的額不大,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應該可以快速妥善解決,然而通知被告到庭應訴時,發現被告劉某是聾啞人,更嚴重的是被告劉某不識字!那么被告自身的特殊情況可能導致她在之后的訴訟過程中產生諸多不便。辦理涉聾啞人案件對法官助理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挑戰,語言交流是障礙,如何了解被告劉某對該案的具體意見,怎么樣才能充分保障其行使訴訟權利,宋學慶積極尋找解決的方法。

通過對被告周圍親友多方了解,宋學慶發現劉某有一個要好的聾啞朋友懂手語,并且能夠通過寫字的方式與他人交流,于是決定請其為志愿者為被告劉某“代言”參與訴訟調解。在志愿者的協助下,宋學慶十分耐心,適時用“手語+文字”,通過手寫告知志愿者,再由志愿者通過手語翻譯轉達給被告劉某,從事實、法律、責任等方面釋法明理、深入交流。

調解過程了解到,被告系外地人,嫁到通州生活的這些年經濟一直比較困難,因為訴訟標的不大,保險公司一直不愿意讓步,宋學慶就與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聯系,從情理法的角度與之溝通,保險公司最終同意讓步1000元,使案件調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