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口頭承諾痛失維權時機 法官:金融危機來臨更多勞動者當警惕
作者:張留兵 發布時間:2008-11-04 瀏覽次數:1004
本網蘇州訊: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的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輕信口頭承諾勞動者痛失維權時機 法官:金融危機來臨更多勞動者當警惕
來蘇州打工的小鄧辭職時,公司方面口頭承諾當小鄧的合同真正到期時將支付所有的加班費。一年后小鄧向公司討要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但是他的請求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勞動爭議申訴時效,而他又不能舉證證明當初公司承諾在合同真正到期時同意支付給他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