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背景:任云,45歲,1997年從部隊轉業到宜興法院。先后在執行局、法警隊、徐舍法庭工作,曾獲市政府嘉獎、三等功、無錫法院系統執行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

因交通肇事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類案件通常被稱作“骨頭”案、“釘子”案,不言而喻,這類案件比較棘手。不過,也有人不怕,任云就是一個。經他執行的這類案件,實際到位率在80%以上。他的辦法是:找準突破口,乘勝追擊。

今年7月執結的一只交通事故賠償案,他至今回想起來還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案子并不復雜,從貴州來宜打工的田某被丁某撞成二級傷殘,癱瘓在床,由保險公司支付的20萬元第三者責任險已全部用作了醫藥費,經法院判決由丁某承擔的47萬多元賠償款分文未落實,丁某夫婦已不知去向。經多方打聽,他了解到丁妻在宜興環科園開了家干洗店,去工商查沒查到線索。他不甘心,于是一家家干洗店找,終于有了“眉目”,為防止打草驚蛇,他讓書記員換上便服先去“偵察”一下,發現店里的營業執照上不是丁某夫婦的名字。他又去公安局找來丁某夫婦的照片,請朋友拿著照片假裝去干洗,果然經營的就是丁某夫婦,他喜出望外。第一次去堵撲了個空,第二次去只有丁妻在,他留下傳票,可丁某沒來法院。他想起鄰居反映丁某有睡懶覺的習慣,第二天上午7點多和書記員就趕到干洗店,心虛的丁妻百般阻撓他們上店中閣樓,直到法警大隊派員過來,閣樓上反鎖著的門才打開,無處可躲的丁某自己走了出來。丁某說沒有錢,干洗店是他丈人開的,但丁提供了一個信息,說是他所在的村要拆遷,每人可以拿到3萬元土地補償費,兩人就6萬元,要不把這錢執行了。任云立即與宜城街道辦事處聯系,又趕到村里,經做工作,提前把丁某夫妻倆的6萬元土地補償費執行到位。考慮到雙方實際情況,任云千方百計做工作把賠償額度提到10萬元,丁某又從親戚處湊齊了4萬元。當任云把10萬元錢辦成郵政儲蓄卡送到田某夫妻手上時,住在新街一看山棚子里正為生活所困的一家五口感動得涕淚漣漣,臨走時他囑咐田妻,帶上丈夫和3個未成年的孩子趕緊回貴州老家去。

“一定要有股韌勁,還要做個有心人。這類案子是難執行,賠償額大、當事人履行能力差、雙方矛盾大,但辦法總比困難多!”這是任云的深刻體會。

去年11月份他執結的一只交通事故賠償案便是最好的說明。許某坐沈某的車在安徽當涂被于某的車撞傷,沈、于均無賠償能力。執行中,他兩次去安徽當涂給沈某辦理一系列手續,終于從保險公司拿到理賠款1.8萬元。于某所駕車輛所屬南京一水泥制品廠,他又赴南京,找工商查廠址無果,又輾轉找到投資人是誰,并繼續查找其住所,當投資人打開家門面對前來執行的任云時,張大了嘴不敢相信,在任云的動員下投資人出了2.15萬元。最后,他又找到沈某所在的運輸公司,經協調,該公司又付了1萬元。今年3月底執結的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更具戲劇性。費某被潘某撞成5級傷殘,潘某賣車、賣房賠了14萬元,還欠費某27萬多元,后經調解,潘某汽車的掛靠單位拿出10萬,潘某又拿出5萬,這樣,還有13萬元沒有履行。不久,潘就玩起“人間蒸發”。有次,任云去丁山辦案,經過分路口,一眼瞥見潘某正在等車,立馬把他帶了回來。最后,以潘一次性拿出8萬元了結了此案。

上個月到徐舍法庭后,他已執結了9只案件。比起執行局來,基層法庭的案件相對要“單純”些,但徐舍地處104國道,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類案件要占法庭案件的三成,所以他絲毫不敢松懈。這不,又有8只“骨頭”案等著他去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