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六感”
作者:張穎 發布時間:2008-10-31 瀏覽次數:1130
我到新沂法院工作已經三個月了,在這三個月的時間里,感觸頗多。
新鮮感:從來沒有從事過法律工作的我,新鮮感是隨著工作與之俱來的。各式各樣的面孔、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深奧多變的法律關系,讓我倍感新鮮。
充實感:案件的繁多超乎想像。可對于我這樣一個剛步入工作的青年來說,是最好不過的事。我可以將全部的時間用于學習和工作中。
忙碌感:當我的工作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時,我會感到時間不夠用,那么我只有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爭取擠出更多的時間去做其他的工作。同志們忙碌的身影與熱火朝天的工作氣氛讓“忙碌”成為那一刻我最想說的。
緊迫感:工作中所運用到的知識和技能是多領域、多層次的,而自己在還有許多不足之處。為了盡快做好本職工作,加緊學習專業技能、知識顯得尤為緊迫。
收獲感:在三個月的工作中,通過多看、多想,學習到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但我知道其實所學到的知識只不過是冰山一角,所以我不會自滿。
滿足感:在三個月的工作中,每每得到領導與同事們的認可與肯定,對此我心中有種滿足感,因為我的工作態度與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成果,也成了衡量我工作能力與自身素質的標尺。
神圣感:當我在開庭記錄時,裝訂卷宗時,我會時刻感受到這種神圣感。因為我手中的這支筆記錄下的都是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焦點,這一切都是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我所記錄下的每一句話都會被裝訂進卷宗里保存很多年,從而成為歷史。這是一種由光榮與自豪所交織出來的感覺。
在法院工作的三個月,是我在今后系統學習、干好各項工作的一個適應階段;是我從事法律工作重要的充電過程。通過這三個月的工作、學習,我有信心勝任今后的各項工作。
“風來疏竹,風過而竹不留聲;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來而心始現,事去而心隨空。”我會將如此的處世、待人之道融入我今后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中。